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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旅夜游的新形态发表时间:2024-06-11 12:13 景区夜景应赏心悦目:也可理解为亮化和美化要恰到好处。这方面要借鉴外国城市和景区的夜景光照设计,让光亮恰如其分,不单纯追求鲜亮和炫目,杜绝大面积的如同白昼;安全有保障的平坦路段,运用灯光要画龙点睛,突出重点景物,一般地段可以影影绰绰;个别点位确需搭建的光影景观,如3D投影、主题水秀、真人秀、互动装置等,要控制好数量和体量,选择好观赏角度。
夜景应兼具观赏与艺术性:它们不仅是重要的夜景,更是富有文化内涵的载体。目前旅游演出演艺类型众多、形式多样,除了强调主题性和思想性以外,关键是把艺术性与观赏性统一起来,既要让观众觉得好看、赏心悦目,更要从艺术高度去要求,体现较高的艺术品位。所谓观赏性,就有一部分就是指造景、照明、氛围营造,直接关乎艺术欣赏。
造景应有脉有根有源:提倡系统梳理当地的文化渊源,深入挖掘当地的文化特色,选择人们喜闻乐见的主题,强调落地项目的主题性、文化根基性、故事性;要加强对市场客群的研究,将落地的每类产品都能对应和适合有关客群的兴趣趋向;要强调设计开发的独创性,有自我超越和超越前人的精神追求,以延长光影人造景观的生命周期。
城市夜生活集聚区应设法立足和拓展:夜游和夜经济的核心区域,应是在发展成熟的某一城市生活片区,有的白天就是游客密集之所(苏州周庄、桐乡乌镇),有的则是城市夜生活繁华区域(北京的三里屯、后海等)。在这里,灯光照明、造景是大背景、大基础,诸多夜间业态的集聚是硬支撑,如夜市、夜戏、夜演、夜娱、夜饮、夜宵、夜叙、夜禅等,光影造景可能只是业态之一。 |